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要求,帮助新近获批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全面了解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广电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8月31日,我局组织126家2011年取得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市属新批持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传达学习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及文件精神,通报了市广电局变更、延续、注销、业绩审核等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对广播影视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培训讲解,介绍了国家及我市关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特别是广播影视方面的支持政策。臧增祥同志出席会议并对持证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创作生产出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精品力作;二、要认真贯彻广播电视相关法规,杜绝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三、要积极配合管理,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四、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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