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京编委[2005]203号文批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局机关内设八个机构:办公室、宣传管理处、社会管理处、科技处、外联处、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另设机关党委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处。
(一) 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上级重要工作事项、交办任务和局长办公会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议案、建议和提案组织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本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房改、行政后勤、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本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及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的宏观管理,组织落实上级安全工作。
主任:王霞 电话:65159018
(二) 宣传管理处
把握舆论宣传导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实施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审查标准;负责电影电视制作的管理,发放影视制作许可证和发行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核北京地区影视生产规划;负责广播影视的监听监看,审查把关,组织实施广播影视精品工程;组织各类奖项的评奖和推荐工作;指导协调下属新闻单位和区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处长:索宇琴 电话 65159075
(三) 社会管理处
负责本市广播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设立以及申请开办视频点播业务、接收卫星传输的电视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本市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网上传播视听节目审核、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年检;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区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开展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核;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和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行政许可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副处长:李一萍 电话:65159098
(四) 科技处
负责制定本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方针、政策、标准等在本市广播电视系统内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科技成果管理,管理本市广电系统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指挥等组织协调工作;规划管理广播电视发射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工作,协调解决广播电视信号干扰问题;负责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申请、办理并宏观管理无线电通信和微波传输等频率工作;负责对两台广播电视技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更新方案进行监督审核;负责指导区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非法信号的检测。指导、监督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测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的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
处长:陈煜 电话:65159091
(五) 外联处
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出访及境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审核及智力引进工作;审核引进境外节目;负责组织与境外广播电视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收集整理境外广播电视发展方面的信息,研究发展趋势;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处长:杨春青 电话:65156246
(六) 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广播电视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培训、军转安置、工资福利、退休)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备案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北京地区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市优秀文化体育系列人才(广播影视)引进资格认定及高级人才奖励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对本行业社团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负责督察、督办局党组决定的重要事项。
处长:秦华 电话:85012256
(七) 政策法规处
负责对广播影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相关的法律意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及广播影视业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广播影视管理政策;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广播影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监督《行政许可法》在我局的贯彻实施,协调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性规定,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负责行业法规培训和法制监督工作,对本系统制发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审查把关;承担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与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分析工作。
处长:王健 电话:65159097
(八) 计划财务处
编报本市广播电视系统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事业性收入计划;研究拟定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内部审计工作;对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各项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本机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负责局公费医疗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管理及其它局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年度外汇额度的申报工作。
负责人:王霞 电话:65159018
(九) 机关党委
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党内统计和党费使用、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系统统战工作。
副书记:李伟 电话:85012269
(十) 派驻纪检组监察处
依法依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配合局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工作;按权限受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调查处理管辖范围的违纪行为;负责对所属单位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处长:张大烨 电话:65159087